原标题:“济用”与“搭理”视域下明清货币与财政的关系开云kaiyun.com
货币四肢“融会的伟大车轮”(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商酌》),在商品交换、闲居生活中阐扬蹙迫作用是家喻户晓的。历史上,独特是明清时刻,货币除了融会职能外,更多地体现出货币的财政化倾向。在“搭理”“裕国”的主旨下,它每每被视作财政计谋的一种时间而存在。或者说,货币是财政的一部分,独特是在财政窘况的相等时刻,货币与财政的一体化更为显着。
明清时刻对于货币与财政关系的意志
马克想在不雅察中国清代的社会经济问题时,对货币与财政的关系以及货币在清代的作用有了了的意志。他在《烟土贸易史》《中国翻新和欧洲翻新》中曾揭明了清代银两与国库出入和货币融会的关系,银两与国度财政及社会劝慰的关系,以及由白银的缺少和财政的艰辛而带来的旧有钱粮的加征和新税捐的开征。相对于经典作者的禀报,我国明清时东谈主的联系禀报更为平直。《明史·食货志·钱钞》对明代货币与财政关系的记叙,有三个问题值得醒目:一是在多种铜钱并用的情势下,提倡了“制钱”的认识。二是端正了铜钱、制钱与其他货币的比值超越使用。三是在明朝末年也曾铸大钱以营利。弘治元年(1488年)将明代的“国朝钱”端正为“制钱”,是一个首创,此前未有学者充分醒目。铜钱、制钱与其他货币的比值超越操纵,基本上是在“制钱”的圭臬上进行,并与国度财政的出入捆绑在一皆。明朝末年的锻造大钱,更是与那时的财政艰辛和筹措经费密切相关。在明代的其他图书中也有货币与财政关系的相关禀报。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兵科给事中殷正茂曾指出:“财用不及,惟铸钱一事,可助国计”(《明世宗实录》卷421,嘉靖三十四年四月戊寅)。这是那时货币弥足财政最明确的表述。明代的名臣靳学颜曾“应诏陈搭理,凡万余言”,指出:“花钱则民寿辰裕,铸钱则国用益饶……故又曰‘钱者权也’。东谈主主操荣华之权,以役使驱驰乎全国,故一代之兴则制之,一主之立则制之,改元则制之,军国不及则制之,此经国足用之一大政也”(靳学颜:《风雅财用疏》,《皇明经世文编》卷299)。这段禀报也明确指出了国度“操荣华之权”的“经国足用”职能。
在清代前期,联系禀报更为繁茂。一方面,在锻造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之时,都反复标举“制钱”之名(《清朝文件通考·钱币考》,第4965~5003页)。另一方面,君王的上谕和臣僚的言论也反复阐述货币与财政的关系。雍正帝曾屡次在上谕中指出,“国用莫要于制钱,制钱弥漫,价值日平,始与世东谈主糊口故意”。“制钱为国度之宝,兵民之要用”(《清世宗上谕八旗》卷4,雍正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谕;卷5,雍正五年五月初九日上谕)。朝臣也以为,“足国裕民,舍饱读铸外,别无长策”(档案,顺治四年六月十二日高光斗题本)。烟土干戈前后,独特是咸丰军兴以后,跟着财政的艰辛,锻造大钱、刊行金钱,更平直与弥足财政关联。谈光十八年(1838年),广西巡抚梁章钜和山东谈监察御史雷以諴提倡锻造大钱,四肢“变通之计”和“补银之不及”的主张(档案,谈光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梁章钜奏折附片,谈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初旬日潘世恩奏折)。咸丰三年(1853年),克勒郡王庆惠以为,“军兴以来,国度用度广宽”,必须“实行钞法以济民生而裕国用”(档案,咸丰三年十月三旬日庆惠奏折)。时任大学士料理户部事务的祁雋藻也以为,“目下军需广宽,筹饷情形万分支绌,经部臣议行官票、大钱,以济国用之不及”(档案,咸丰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祁雋藻奏折)。尽管铸大钱、行钞法遭受不同进度的阻挠,但以此筹款的决心并不曾篡改。致使在甲午干戈以后,仍有上谕和臣僚的上疏重申这一方策。
值得醒主义是,在晚清各省的财政阐明书中,也提倡了新的货币表面:一是在考验“东西列国”货币情状的前提下,以为“制造货币为国度专有之权”。刊行货币,必须“齐整整皆,足资信用”(《广东财政阐明书·总说》)。二是晚清照旧插足“货币经济”期间,币制不长入,既影响“权量”,也影响钱粮的征纳、场所财政的盈绌以及征税者的职守、社会的赋闲(《湖南全省财政款目阐明书·湖南全省平量概说》)。三是货币既与财政密切相关,又是财政鼎新的基础。即所谓:“财政与货币骨血连结,必货币齐整,然后财政鼎新始有依据”(《广西全省财政阐明书·总论》)。其中照旧意志到晚清财政的交加,在一定进度上是由货币交加导致的。
明清货币演变及相关问题
从明代前期的什物征收、多种货币并行,到明代中期的“银与钱、钞相权而行”,再到清代的“银钱兼权”,是明清货币轨制演变的一条干线。从明代前期的石、匹、锭、两统计单元,到明代后期及清代的以“两”为统计单元,是明清货币轨制演变的另一条干线。凡此两条干线,都意味着在明清时刻,货币除了它的阛阓融会职能外,更多体现出货币的财政化倾向,或者不错称为“货币财政”。“货币财政”亦然笔者提倡的一个认识,它的基本之点在于货币的法定化以及货币的刊行和行用主要表目下财政收入和财政支拨方面,以弥足财政为旨归,并在财政独特艰辛的情势下进一步突显。探讨明清货币种类的演变以及货币与财政的关系,有三个问题值得醒目。
第一,“银钱兼权”问题。明代前期,多种货币并行,明代中期虽有“银与钱、钞相权而行”的建议,但事实上,币制依然交加。明代前期,有多样银、钱、钞、米、绢、布等的折算端正,明代中后期,有银、钱、钞不同的折算。不同朝代的制钱、旧钱有不同的折算银两圭臬,折算不一。所谓的“银钱并行”或“银钱兼行”,与清代比较,并不成体系。这仅从《明史·食货志·钱钞》的联系记叙就不错清亮了解。《清朝文件通考·钱币考一》的按语也说:“明代钱互有贵贱,每银一钱,直五十五文至百文不等。又有京钱、外省钱多寡之异。末季至银一两易钱五六千文,而钱法大坏”。清代则是家喻户晓的“银钱兼权”。“银钱并行”与“银钱兼权”的基本点,是银两与铜钱都四肢通行货币而融会,即所谓“银与钱相为内外,以钱辅银,亦以银权钱,二者谢却畸重”,也便是所谓“钱与银相权而行,欲求钱法之融会,必先定钱直之险峻”(《清朝文件通考·钱币考一》,第4965页、第4967页)。与明代银、钱比价的交加景色比较,清代“银钱兼权”的轨制照旧比较熟练,银两与铜钱二者之间有较为固定的比价关系,清代——至少在清代前期基本上是表率的。对此,笔者照旧有《清代银钱比价的波动与对策》专文探讨。
第二,岁收、岁出与货币的关系以及“统计银两化”问题。岁收与货币的关系,主要体目下钱粮的征收、报解历程之中。在明清时刻最主要的税收——田赋的征收中,银两与铜钱并征,征收、报解形势各不斟酌。钱粮以银两为征收圭臬,只是一种总体的端正,在具体的实施历程中,钱粮征钱以及钱粮征钱后折算银两上交,仍是一个大批的景色。在国度财政支拨体系中,银两与铜钱也有一定的比例。明代中后期照旧有“银、钱兼支”“银、钱兼发”的大约端正,践诺上并不恒定。清代在支发官员俸禄和兵丁月饷时,搭放钱文成为常规,在不同的年份有不同的端正(参见黄惠贤、陈锋主编:《中国俸禄轨制史》,武汉大学出书社1996年版,第455~460页)。如果把货币形态与国度财政概括起来加以考验,明清货币变革在财政道理上的关节之点,是将银两四肢国度财政出入的长入统计单元,换句话说,变革的主要象征,不是“白银货币化”,而是“统计银两化”。岁收、岁出由多种统计圭臬到“统计银两化”的完成,跟着钱粮征收圭臬的变化而变化,同期又是财政转型的蹙迫象征(陈锋:《明清期间的“统计银两化”与“银钱兼权”》,《中国经济史商酌》2019年第6期,《明清变革:国度财政的三大转型》,《江汉论坛》2018年第2期)。
第三,锻造货币的盈余与亏折问题。除刊行票钞、饱读铸大钱平直弥足财政外,明清时刻锻造货币的余利与财政也平直关联。锻造货币产生的“余利”,在文件上也称“余润”“余息”“盈余”。财政金融学界一般将“余利”称为“货币税”,这是一种值得商榷的说法。“税”有格外的含义,“余利”与“税”有骨子的不同。杨端六《清代货币金融史稿》挑升写有“铸钱老本与铸钱余利”一节,较早探讨过铸钱的余利,并排举了京局铸钱亏折和云南铸钱盈利的两个实例。梳理档案材料可知,各地钱局饱读铸制钱,既有赚钱,也有亏折,情况较为复杂,弗成一概而论。就饱读铸制钱而言,概况说,陕西宝陕局、山西宝晋局、江西宝昌局、福建宝福局等,是以“亏折”为特征的铸局,或者说,是先有盈余,自后亏折的铸局。饱读铸制钱盈利的省局主淌若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湖北、江苏、广东等,这些地区或者自产币材,或者采买币材较易,是以易于赚钱。对饱读铸制钱亏折的铸局,清代有多样搭救计谋。对饱读铸制钱盈利的铸局,余利处分最主要的办法,是将“存局息银,照数提解管库,造入下年饱读铸册内报部查核”(档案,乾隆二十六年三月初四日蒋溥题本)。也便是说将余息银存入场所藩库,四肢场所经费动用,户部领有查核之权。具体到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处分办法,既有将余利四肢基金繁殖的事例(如江苏),也有将余利拨充“兵丁红白事件”赏银的事例(如四川),以及将余利拨支场所各项用度的事例(如云南)。
货币在钱粮征收、买卖活动中的实态和影响
明清钱粮征收的货币化及统计银两化,使“赋、役的纳银化渐次成为一种潮水”(小山正明:《明清社会经济史商酌》,东京大学出书会1992年版,第70页)。在这一潮水下,一方面,田赋超越他杂项本色之征渐次改征折色,光泽期的折银额天然进步,但清初的折银额仍然越过了明末的水平(陈支平:《清代赋役轨制演变新探》,厦门大学出书社1988年版,第16~17页)。清初折价的进步,事实上加多了东谈主民的职守,亦然清初钱粮额越过明代万积年间额的蹙迫原因之一。田赋改征“折色”,是钱粮征得益币化的阐扬体式,引东谈主注指标“勒折”,是在银、钱比价变动情势下的一种变异反应。而况,田赋钱粮的“勒折”,又每每与“浮收”商量在一皆。浮收勒折,天然与吏治恶臭、盘剥征税东谈主关联,但事实上,亦然父母官员搪塞场所公费支拨、弥补场所经费的一种时间。另一方面,就田赋的征收以及对场所财政的影响而言,由于田赋的征收并莫得按照“银七钱三”的比例征解,民户独特是脱落小户,大多交钱,然后由州县折银报解,在银贱钱贵时刻,州县折银报解,会有存余,即所谓的“易银余羡”,并用于弥补场所经费,但在银贵钱贱时刻,场所折银报解,则平直导致州县的赔累。在场所赔累时,“父母官力难赔垫,例必倍取于民”(档案,谈光二十八年十月二十二日穆彰阿奏折),从而出现钱粮原额与践诺税负的背离。
货币形态的变动、银钱比价的波动,对东谈主民的闲居生活、商东谈主的买卖活动有比较大的影响。徐泓以为,银钱比价是影响盐商老本与利润的主要身分之一,可谓提纲振领(徐泓:《清代两淮盐商没落原因的探讨》,《徽学》2011年第7卷)。银钱比价的波动与盐商利润、盐商隆替最为密切、最具典型道理的是长芦、山东、河东等盐区。这些盐区的盐商在各地售盐,收取钱文,依据银1两兑换制钱1000文的圭臬,易银办课,“银贱钱贵”或“银贵钱贱”都对盐商变成平直的影响。梳理档案材料可知,乾隆年间“银贱钱贵”时刻,盐商从那时的银钱践诺比价中,只是通过“以钱易银”就不错盈利25%摆布。而乾隆末年以降,照旧出现“长芦商东谈主卖盐钱文,历系易银完课,连年钱价日贱,商本实多赔折”的景色(档案,乾隆五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梁肯堂奏折)。嘉庆四年(1799年),长芦盐政董椿又上奏称:“芦东商东谈主积欠疲困,更兼人口日繁,百物文静,所需盐穰绳席、车船脚价、东谈主工食用等项,无不加倍。又因各地卖盐钱文,必需易换银两,方能折回交课办运,无如钱贱多年,转运拮据……各商赔折,至于力弗成支。”(档案,嘉庆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董椿奏折)这一时刻,因“银贵钱贱”导致盐商亏折,成为大批的景色。
(作者:陈锋开云kaiyun.com,系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暨中国传统文化商酌中心阐明注解;本文系国度社科基金要紧边幅“清代财政转型与国度财政事理才调商酌”的阶段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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